鹏展汇广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于2021年7月5日组织施工、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鹏展汇广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鹏展汇广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鹏展汇广场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北环路与中心路交汇处西南侧,总用地红线面积50031.82m²,总建筑面积181015.38 m²。地上拟建1栋20层办公楼,5栋13-28层酒店,2层地下室。其中鹏展汇广场办公楼项目(红线面积为10868.89 m²)已于2020年1月7日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并通过深圳市水务局备案(202007号),本次申报验收为5栋酒店,红线面积为39162.93 m²,建筑面积为135450.89m²。 本项目于2019年6月15日动工,于2021年5月31完工,工程总投资90000万元。 项目参建单位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禾兴隆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单位: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丰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结论: 鹏展汇广场项目在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 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23027675,邮箱:wealth33@126.com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