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路(桂新路-东门街)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于2021年7月22日组织施工、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桂花路(桂新路-东门街)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桂花路(桂新路-东门街)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桂花路(桂新路-东门街)改造工程位于观澜办事处桂花社区,东起桂新路,南接东门街,长870m,大致呈西南至东北方向,为桂花社区内一条现状社区路,道路红线宽6~14.5m,双向两车道,计算行车速度20km/h。主体设计包括道路改造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善工程等。桂花路(桂新路-东门街)道路红线宽度6~14.5米,为更好地结合现状地形地物情况,全路段机动车道宽度为6~9.5米,为双向两车道。道路两侧设置0~3米宽人行道。本项目总投资为1721.42万元,项目于2017年2月28日开工,2018年12月20日竣工。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海平峰水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结论: 桂花路(桂新路-东门街)改造工程在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 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23027675,邮箱:wealth33@126.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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