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下涌消防站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于2021年8月5日组织施工、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塘下涌消防站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塘下涌消防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塘下涌消防站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雄宇路北侧、物园路西侧,用地红线面积4561.43 m2,总建筑面积9132.19m2。建筑物包括业务主楼和人才公寓、训练塔两部分,业务主楼及人才公寓为地上六层,地下室1层,其中一层为可供七辆消防车出勤的消防车库,夹层为战士执勤室,三层和四层为业务用房和业辅用房及家属探亲用房,五-六层为38层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951.36 m2)地下室为设备用房,应急救援物质仓库及地下车库(停车位33个),训练塔共七层,面积210m2,本工程于2018年9月开工,2020年3月完工,工程概算总投资5962.88万元。 项目参建单位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福田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深圳市银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结论: 塘下涌消防站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 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23027675,邮箱:wealth33@126.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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