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丰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第二十六高级中学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主体设计单位、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深圳市第二十六高级中学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深圳市第二十六高级中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深圳市第二十六高级中学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兴路与福龙路交汇处西南侧。用地红线面积为74259.42㎡,总建筑面积为167278.8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50963.21㎡,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6315.60㎡,主要新建2栋教学楼,1栋综合楼,2栋宿舍楼,设1层地下室。项目于2022年10月15日开工建设,2023年8月10日竣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22468万元。项目各参建单位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项目主体设计单位:深圳市东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丰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深圳市丰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结论:

深圳市第二十六高级中学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    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23027675,邮箱:wealth33@126.com

特此公示。


文章分类: 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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