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丰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福田区景蜜社区公园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于202168日组织施工、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福田区景蜜社区公园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福田区景蜜社区公园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景蜜社区公园地处福田区景田路西侧,与景田北街、景田北三街、景田北五街环围。本项目为社区公园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更新地表植被、新建园路、景观、栽种灌木、乔木,两栋新建单层公共建筑,即公园活动中心及公园管理处与生态科普馆。主体工程以生态环保、科普教育为主题,将打造“国际花城”式市政公园。公园用地红线面积26668.14m²,建筑面积 1550m²。项目于2019年1月15日开工,2020年9月30日竣工,项目总投资为2780 万元。

项目参建单位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施工单位: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深圳市特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丰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结论:

福田区景蜜社区公园建设工程在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    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23027675,邮箱:wealth33@126.com

特此公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港湾创业大厦6R    电话:0755-2302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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